市纪委监委开展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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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陈正明 通讯员/廖培 王聪) “会议开始前,督查组对大家进行酒精呼出检测,请配合一下。”1月26日晚上8时,市纪委监委“十二条负面清单”专门监督检查组来到茶陵县纪委监委会议室,对正准备开会的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饮酒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去年12月,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十二条负面清单”后,市纪委监委将纪律要求细化为6项贯彻落实举措,即给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印发一张提醒卡、要求每人签订一份承诺书、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每个党支部一月开展一次自查、分管领导一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委机关一年集中开展一次讲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巡察办已发放“十二条负面清单”随身提醒卡1200余张,1200余名纪检监察与巡察干部做到人手一张、经常对照,并签订自觉遵守“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承诺书。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组成3个专门监督检查组,针对节假日前后可能出现的工作日饮酒、出入私人会所与“一桌餐”场所,以及组织参与赌博性质活动等负面清单中明令禁止的问题内容,通过不定期明察暗访、随机现场检查、电话抽查、大数据监督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念好“紧箍咒”。

    目前,监督检查组已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了第一轮突击检查,未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有工作日饮酒以及组织参与赌博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十二条负面清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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