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成“伤铺”,解药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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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远

    【需要投资者睁大慧眼,不被广告宣传的利益所诱惑,更需要政府部门从行政层面加强事前监管。】

    花重金购买的返租式商铺回报率低,甚至无法按时收到租金。商铺成了“伤铺”,让众多投资者叫苦不迭。问题频频曝出,暴露了这一商业行为背后的风险和监管的缺失。

    返租式商铺并非新鲜事物。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房地产市场发展之初,返租式商铺、酒店就在我市兴起,并延续至今。这期间,返租式商铺、酒店所带来的问题不断曝出。大约在五年前,笔者曾参与我市“3·15”消费维权活动,仅一个上午就接到3起因售后返租引起的维权投诉。投诉原因中,多为物业经营不佳,投资者收不到约定租金,还有一起则是由于开发商原因,开发的返租式酒店直接烂尾。

    既然风险早就曝出,相关部门就应加强对相关商业行为的监管。可让笔者没想到的是,今天类似问题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前不久,九八缔景城的九八农贸市场、多米新街市御山和苑店、多米新街市世贸广场店均因商铺投资回报率较低,没有实现当初约定收益,引发业主和运营方的纠纷。

    开发商的算盘打得很精。售卖商铺、酒店之时,为了提前规避风险,开发商只负责卖商铺,而后期的委托管理协议则由投资者和运营方签订。如此一来,一旦项目经营不善,返租达不到预期,责任在运营方,与开发商无关。运营方则更加潇洒,生意做不好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谁爱做谁做。这种开发与运营相分离,房屋所有权和实际管理权相分离的模式,最终受苦的是投资者。

    找准“解药”,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在于需要投资者睁大慧眼,不被广告宣传的利益所诱惑,更需要政府部门从行政层面加强事前监管。要么对售后返租形式明令禁止,直接“一刀切”,要么建立相关监管机制,以信用追溯形式追究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责任,出台针对商业开发运营公司的评估体系,总之不能听之任之,让投资者的血汗钱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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