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想建桩 物管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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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水湾小区六期,一辆新能车正在充电。该小区一名物业工作人员称,现有个人充电桩可能都要被取消。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伍靖雯 摄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伍靖雯

    响应低碳出行号召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使用时却被一个“桩子”卡住了。

    最近,市民丁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晋合·湘水湾小区的物业公司以消防安全风险为由,不同意业主在地下车库自有车位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导致他的新车使用不便。

    但记者咨询消防部门,却得到不同的回复。这是怎么回事?

    业主:产权车位不让装充电桩

    丁先生是湘水湾小区六期业主。去年底,他先签约在该小区六期购买了一个停车位,又购置了一辆新能源汽车。

    申请安装充电桩时,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他,须出具小区物业公司盖章的同意安装证明。“小区不管是一期还是六期,都已有业主安装了充电桩,我的车位靠墙,有安装悬挂充电桩的条件。”丁先生说,但他没想到,他向所在小区物业公司申请时,却被拒绝了。

    该小区物业公司服务人员拒绝他的理由是:前阵子别的小区出现了充电桩安全事故。“国家是有支持充电桩的政策,但我们不会盖章同意。”就此,晋合·湘水湾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说,充电桩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起火等安全隐患,容易对周边车主以及整个车库造成影响,“没出事情还没关系,出了事情物业公司脱不了责任。”

    不过,记者在该小区一期、六期的地下车库看到,多处墙壁上已经装有个人充电桩,并且可正常使用。对此,上述工作人员称,这些都是小区业主在去年11月之前安装的,不过这些个人充电桩,可能都要被取消。

    “如果是老小区担心用电负荷,我可以理解。但湘水湾六期刚交房不久,难道会有这类问题?”丁先生认为这不合理,并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

    物业中心:消防部门不建议安装

    丁先生提供的“12345”市长热线发来的手机短信显示,这一问题由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回复。该回复称“据我中心了解,由于之前其他小区地库的充电桩出现过重大事故现象,现在消防部门在审查地库安装充电桩的安全性,之后能否安装还要等相关规定出台,目前消防部门不建议安装。”

    然而,天元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居民住宅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不属于消防部门管辖范畴,也不需要消防部门审批,此事建议业主向所在辖区物业管理服务部门投诉。

    那为何天元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回复“消防部门不建议安装”?对此,该中心工作人员称,他们的回复是根据湘水湾物业公司的回复转达的,至于是否向消防部门核实了,一名工作人员称“联系不到消防的”。

    供电公司:物管允许施工是必要条件

    记者向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咨询了解到,个人充电桩报装非常简单,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就近营业厅提交车位使用证明、产权人身份证明、物管的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等材料,供电部门将与用户约好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如符合条件,很快就能安装。“但物管允许施工是必要条件。”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介绍。

    丁先生称,目前他已联合该小区存在同样诉求的业主,准备就此事到法院起诉,本报记者也将持续关注报道。

    多个物业公司支持业主自建个人充电桩

    记者调查

    充电桩“落地难”,真的有这么难吗?近日,记者又咨询了多个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天元区中泰财富湘江小区、昆仑首府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只要有车位,联系楼栋管家鉴定符合安装充电桩条件,就可以到物业公司来办理手续,目前没有不允许业主安装个人充电桩的情况。石峰区都市兰亭小区的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只要审核符合安装条件就能开具证明,不过业主须与物业公司签订一份安全承诺书,保证安全使用。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不仅国家部委有出台支持新能源充电桩发展的文件,去年,省政府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这份文件指出,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已建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要和场地建设条件,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支持业主自建自用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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