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在国营粮店买粮的市民
那时的国营粮店
“民以食为天”。上了年纪的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带着“城镇居民粮油证”,拿着装粮食的布口袋(也称米袋),到附近的粮店去买米。如果粮店门前排着长长的队伍,一定是粮店到了一批价廉物美的优质大米。
株洲作为交通枢纽,在民国时期,就有相当大的粮食交易量。彼时,除军粮和公职人员的粮油由政府供应外,市民所需粮食全部由私人粮行经销,连江西粮商都乘火车来株洲采购粮食。株洲镇当时的大小粮行主要集中在离火车站很近的堤升街,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长宋子文亦在株洲镇开设华南米业公司,专做粮食生意。资料显示,1949年8月,株洲镇的粮行共有38家之多。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一定时间内的时局不稳,粮食上市稀少。机关、团体纷纷采购粮食,学校也规定学生以大米缴纳学膳费,居民存在“重货轻币”心理,也争相抢购粮食,粮商趁机囤积粮食,哄抬粮价,国营贸易公司只得大量抛售大米,平抑粮价。
1950年10月,株洲市第一家国有粮店在解放西街成立,就叫“西街粮店”,只有4名职工。第二年全年粮食销量700公斤,第三年销量达1120公斤。
1952年,株洲市粮食支公司成立,管理全市粮站、粮店。这年,国有粮食业日销量多达7500公斤。
1953年11月,株洲执行统购统销粮食政策,还规定全市的工业用粮和商业用粮均纳入国营粮店销售。其间,先后建成了芦淞桥粮店、港口街粮店、中心粮店、结谷街粮店、钟鼓岭粮店、上月塘粮店等。这些粮店的开设主要在居民集中居住区。
1955年开始,粮食按计划供应,不像以前,你想买多少就能买多少,粮票大行其道,全国粮票和湖南省粮票在市面流通,随后,株洲市也发行了相应的粮票。
1955年9月,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市镇居民月粮食定量:特重体力劳动者为25公斤左右;一般重体力劳动者为20公斤左右;轻体力劳动者为15公斤左右;脑力劳动者为13公斤左右;学生和儿童根据年龄不同亦分有不同定量。
1958年,“大跃进”时期,在大办人民公社食堂的影响下,城市许多用粮单位自动取消食堂定量,职工、家属可以敞开肚皮吃,结果造成粮食严重亏欠。其中株洲选煤厂食堂,24天时间便亏欠粮食2万公斤。
1960年遭遇自然灾害,全国粮食减产,粮食供应紧张,城乡居民都饿肚子。株洲市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应对:降低粮食定量、供应糙米、实行瓜菜代的办法。
早在1956年开始,许多中央及省(部)大、中型企业在株洲开工建设,人口剧增,为方便企业职工购粮,先后增设了清水塘粮店、白石港粮店、田心北门粮店、董家塅粮店、茨菇塘粮店、杉木塘粮店、荷叶塘粮店、宋家桥粮店、响石岭粮店、湘天桥粮店、贺家土粮店、铜塘湾粮店、荷塘铺粮店、向阳村粮店、白马垅粮店等粮食统销机构。
各家粮店售米的装置,给我留下较深的印象。靠墙壁的一台磅秤上有个长方形木箱,墙上一个木漏斗在木箱上方。售货员拉开漏斗挡板,隔壁粮仓的大米便流进木箱,当磅秤达到所买的米重量时,便会自动关闭挡板。买米者则连忙将粮袋的口套住大木箱下方的漏斗口,售货员一拉下漏斗挡板,大米就全部进了粮袋,此时售货员会习惯性地再连拉数下连着挡板的麻绳,以证明木箱内一粒米不剩。
那时的粮店除了主营大米外,还经营部分杂粮,如黄豆、绿豆等有限品种。在粮食供应紧张的年代,粮店大量供应红薯,作为粮食的搭配,即每人的粮食定量中要搭配一定量的红薯,并扣除相应的粮食指标。有段时间还搭配过干红薯丝,家庭和食堂煮大米饭时,都要掺一些干红薯丝,饭煮熟后,上面是一层红薯丝,味道不佳。
1972年,市政府组织对全市各单位开展核实人口,核实定量,发现许多漏洞,收回大量粮食。
1977年,制定《株洲市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工种粮食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按工种来确定粮食定量,职工的基本口粮(13公斤)到户,由所在地粮店凭证供应;工种定量补差指标到单位、到班组。
1985年,多渠道经营粮食的局面逐步形成,国企独家经营的局面彻底被打破,粮食市场全面放开。
1992年,停止和取消国家平价粮油供应,全国和各省市的粮票也同时停止使用。以上粮食政策的改变,给各国营粮店经营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一些粮店实现承包制,并开办粮食加工厂、饭店等。随着私营粮食经营者的增多,国营粮店陆续关闭,退出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