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伍靖雯 通讯员/黄重) 在湘江边随意倾倒垃圾,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城管队员硬是靠着翻拣垃圾寻找线索,将涉案企业找了出来。昨日,天元区城管局对该企业开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单。这也是该区近10年来因倾倒生活垃圾而开具的“最大罚单”。
湘江边惊现大面积垃圾
1月5日,有环保志愿者反映,在天元区新丰路发现工业固废、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志愿者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被倾倒垃圾的区域位于靠近湘江的公路边,如果不及时处置,污染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湘江边违规倾倒垃圾,涉及城管、生态环保、街道办等多个部门执法。”天元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立即牵头成立联合调查专案组,半个小时集结队伍赶到现场。经实地核查,主要是包装纸、包装袋、塑料瓶等生活垃圾,并非工业固废或建筑垃圾,但是倾倒范围较大,约有100平方米。
让执法队员为难的是,附近缺少监控设施,很难快速找到涉案方。“既然是生活垃圾,就一定有痕迹。”执法队员很快完成现场生活垃圾收集,并挨个翻拣,最后在一个破损的物流包装袋上,找到了线索。
开出2万元“最大罚单”
“这个包装袋上写有收货地址,我们觉得可以到企业一探究竟。”天元区城管局指派局属执法大队、马家河街道以及嵩山路街道城管中队,联合到涉案企业走访,开展天元区完成城管执法力量下沉以来的首次联合执法行动。
面对证据,该企业负责人钟某很快承认,这些生活垃圾是该公司倾倒的。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可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为此,执法队员马上约谈涉案企业负责人,并要求该企业将倾倒的垃圾清理干净。
“涉案企业属于初犯,认错态度和整改行为也很积极,但倾倒垃圾污染面积较大,属于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执法办案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召开重大案件讨论会议进行讨论,最终决定对涉案企业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这也是近10年来,天元区针对偷倒生活垃圾开出的最大额度的行政处罚单。
“罚款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对不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或者有类似侥幸心理的人形成震慑,引以为戒。”天元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接下来该局将加大对湘江沿线的联合巡查力度,并定期组织“回头看”,全力保障类似问题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