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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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孙晓静 通讯员/郑奕) 眼下,不少学生都开启寒假模式。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全面落实“双减”政策,该局颁发了10条禁令,全面规范寒假校外培训行为。

    “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假期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该负责人表示,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全部被“叫停”。同时,还有其他几方面“红线”:严禁已注销的培训机构继续开展任何培训活动;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游学、研学、冬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违反培训场所规定,在居民楼、酒店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严禁无证无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非营利性机构登记证书)、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的机构开展校外培训;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机构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等名义变相开展校外培训;严禁校外托管机构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严禁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严禁逃避收费监管通过收费专用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对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校外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吊销办学许可证,无条件退还学生预交费用。”该负责人还表示,对参与培训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一律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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