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生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易翔 摄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刘柏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省委、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市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共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45次、主任会议77次;制定地方性法规5部,作出决议决定40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6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等89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4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栗战书委员长,王晨、白玛赤林、武维华副委员长先后来株调研时,都充分肯定株洲人大工作。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致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人大实践
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五年主动向市委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35次,提请市委研究人大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法规草案、监督议题等事项21次。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定期听取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市委书记对人大工作批示42次。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2017年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解决了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等突出问题。2020年,认真落实《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市委及时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乡镇人大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省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推进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紧紧围绕市委关注的重要事项加强调研监督,推进“三高四新”战略、“一谷三区”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依法对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将市委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行动。协助市委依法完成了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市委和县市区委提名候选人满票或高票当选,保证党委人事意图顺利实现。
坚决保证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常委会把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作为履职行权的首要任务。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对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职务报备以及任命等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对科技成果转化法、环境保护法等3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政府规章2部、市本级规范性文件161件、县市区规范性文件64件,推动启动修正规章1部、完成修正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通过建立专家库、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专业小组等方式,引导其参与立法、监督、“十四五”规划编制听证论证、效果评估和专项社会调查等工作,把群众意愿转化为地方法规、审议意见、决议决定的实际内涵,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自2019年试点以来,共票决民生实事项目426个,投入资金70.1亿元。今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县乡两级票决制工作全覆盖,票决制工作已成为我市人大工作一张靓丽名片。高度关注民生改善,大力促进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70%。完善信访联络协调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00余人次。
五年来,我们积极策应疫情大考、助力攻坚大战、服务发展大局,致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助推高效率疫情防控。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组成人员率先垂范,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执法检查。五级人大代表联名发出抗疫倡议书,广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捐款捐物累计2000余万元。全市各级人大机关干部踊跃参加,深入企业、社区督导调研,奋斗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第一线,为打好疫情防控战作出了人大贡献。
助推高水平打赢“三大攻坚战”。助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每年听取政府债务情况汇报,调研政府投资公司改革情况,积极参与“151”化债机制制定和跟踪落实,大力支持政府守底线、防风险,持续推进债务减压降级。助力精准脱贫,连续四年听取和审议脱贫攻坚情况报告,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助推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高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情况的深入调研,接续助力乡村振兴。助力污染防治,市人代会每年听取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常委会集中开展环境污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牵头组织长株潭三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督促落实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长株潭城市群绿心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检查、河长制等监督,促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让株洲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
助推高质量发展地方经济。依法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调整、财政预决算,切实加强计划、预算执行以及审计整改等监督工作。着力创新监督方式,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组建预算审查专家小组,开展预算绩效“四评”工作,实现专项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有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四评”工作得到省人大的肯定和推介。聚焦省委、市委关于产业项目建设年、温暖企业行动年、营商环境优化年等重点工作,连续五年跟踪株洲动力谷建设审议意见的落实,推动动力谷建设持续升级;认真督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审议意见书,逐一推动问题有效解决;扎实开展民营经济、园区经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开展专项询问,全市营商环境便利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助推高标准改善民生福祉。突出民生之本,重点关注清水塘老工业区261家企业整体搬迁后职工再就业问题,听取和审议“稳就业”监督情况报告。积极推动教育强市建设,督促泸溪教育改革经验在全市落地,逐步解决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听取和审议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职业教育、乡村教育及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情况等工作报告。着力推动健康株洲建设,持续关注基层医疗卫生、女性健康等情况,开展中医药产业发展调研,全市公共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等工作,让全市社会各阶层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和关爱。
助推高品质打造美丽株洲。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听取规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落实城市规划建设“一张蓝图干到底”;开展工业遗产保护条例执法调研,大力推进大唐华银电厂“退城进郊”协调工作,助推清水塘片区转型升级;力推交通畅通三年行动,重点督办响石广场改造、新文化路建设,推进道路微循环改造,打通城市“肠梗阻”;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城市防洪堤体系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人防和住房公积金保障、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工作,不断增强城市基础服务功能。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从2019年起连续三年开展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耕地保护与利用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依法规范村民建房,加强耕地保护;听取和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情况工作报告,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立法调研,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帮扶,听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品牌建设等工作,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助推高起点建设法治株洲。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完成立法调研项目31个,制定了《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株洲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5部地方性法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分工合作、整体推进”立法经验和长株潭协同立法经验,在全国人大地方立法会上得到推介。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市监委主任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工作情况。连续四年开展“百案评查”工作,作出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禁毒、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情况,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开展安全生产、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等执法检查,调研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消防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区治理工作情况,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们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面激发代表活力,致力把为民行权根植于代表履职
搭平台,提升代表履职水平。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全市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393个。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和专门委员会活动。出台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指导意见,市级领导中的人大代表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围绕脱贫攻坚、园区建设等重大课题调研视察,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和代表建议。指导、协调、服务32个市代表小组开展活动508次,收集意见建议近4500件,解决3900余件。
优服务,创新代表履职管理。推动代表履职工作清单落实,制定代表履职积分管理办法。建成代表App履职信息平台,出台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强化代表经费制度保障落实。全面完成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任务。积极指导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履职先进小组和个人,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重质量,增强代表建议办理效果。推行“主任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多层合力督办模式,每年确定20件左右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听取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认真办理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积极促进议案成果转化,关于制定养犬管理条例等议案得到切实有效办理。代表提出的1475件建议全部办结,得到解决或逐步解决的达83%。
五年来,我们注重加强各方联动、协调配合、一体推进,致力把人大力量融汇于赋能发展
常委会共接待上级领导来株洲调研检查30多批次,接待外省市人大来株洲考察学习200多批次,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工作10次,召开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12次。全面贯彻省委《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协同建立长株潭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承办第二次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三市五级人大代表联合视察长株潭交通一体化项目等活动,依法作出推动和保障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落实《湖南省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与江西省萍乡市、吉安市人大携手合作,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城镇规划、红色旅游等调研,助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五年来,我们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致力把时代要求内化于自身建设
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常委会调研计划,推行“一年一工作计划”“两月工作预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履职规范化水平。切实抓好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舆论阵地建设,讲好人大故事,扩大人大影响。《以法“护航”村民建房和耕地保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实做深民生事项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等经验做法,被《湖南人大信息》《人民之友》推介,并得到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以创建文明单位为主线,以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升级为抓手,开展“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活动,获评株洲市文明标兵单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力度,增强机关活力与凝聚力。常委会机关连续五年获评全市综治工作考核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市委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市十五届人大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工作机构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市政协、株洲军分区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支持信任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过来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立法工作质效还有待提高;监督刚性和实效还有待增强;对由人大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还有待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和服务代表履职水平还有待提升;县市区人大“一人委”问题还有待解决,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五年辛勤耕耘,五年春华秋实。五年的履职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民主属性、法治属性、职能属性、人民属性,坚持守正创新,切实担当作为。
——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中担当作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人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要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担当作为。全过程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致力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者、推动者。
——要在全面依法治市中担当作为。民主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只有切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为本、法治为要,当好宪法和法律的“捍卫者”,着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学法守法,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推动法治株洲建设。
——要在高质量履职行权中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优势和根本政治优势的制度功效是人大的职责和使命。必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党委要事、发展大事、民生实事、法治难事、任免人事,监督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着力推动一批制约株洲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卡脖子”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要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中担当作为。以人民为中心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人大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只有做到恪守为民宗旨在状态,密切联系群众在一线,坚持群众路线在路上,把群众的“柴米油盐”记在心上,“家长里短”抓在手上,“急难愁盼”扛在肩上,才能把为民履职行权的使命践行好、完成好。
今后五年及明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最紧要的五年,也是推动株洲高质量发展最关键的五年。做好未来五年人大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扣厉行法治、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坚持“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株洲壮美篇章不懈努力!
各位代表,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担当新使命,要勿忘昨天、无愧今天、不负明天。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新代表、新委员、新班子能否有新作为,关键在于是否真正为人民履职行权,让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我们坚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新一届“一府一委两院”,一定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和全市人民一道朝着既定的目标发愤图强,重振雄风!
市人大常委会下个五年重点工作是:强化思想引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特别是要把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及省、市党代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逐条逐项落细落实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重要举措。强化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紧扣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目标,认真研究立法需求,科学谋划重点立法项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制定符合株洲实际之法、改革发展管用之法、人民群众期待之法。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立足改革发展大局,围绕“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一年突出一个主题,一年监督一个重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聚焦国之大者,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决定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水平。着力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法律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通过实打实、面对面、点对点、硬碰硬的监督,切实解决不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丰富代表履职的形式和内容,健全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研究处理;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为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条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围绕新时代人大及其常委会“四个机关”的新定位,在学思践悟上体现政治自觉,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体现特色特点,在履职尽责上体现丰富内涵,在能力建设上体现质量水平,在争先创优上体现价值取向,全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2022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提高政治站位上自觉对标对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纲”和“魂”,坚持政治站位和职能定位有机融合,既讲好党言党语,又讲好法言法语。认真落实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要向市委及时请示报告。着力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高标准高效能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人大立法主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更加精准精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计划,科学设计法规条款内容。坚持有几条定几条,探索开展“小快灵”立法。坚持长株潭协同,立好株洲市平安建设条例。审议好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为下一次代表大会立法做准备。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对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垃圾管理内容,修正《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围绕长株潭协同、市委中心工作、株洲特色三大重点立法,开展先进制造业促进、醴陵窑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红色资源保护、酒埠江灌区管理、消防等立法调研。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加强宪法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实施。注重地方性法规落地实施,重点开展《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人大信访工作,推动法治株洲建设更上新台阶。
三、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在加强监督工作上更加求实求效。聚焦“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统筹运用多种法定方式,拧紧监督“螺丝钉”,提高监督实效。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着重对打造“三个高地”、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等工作开展监督,推动全市中心工作加快落实。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重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园区经济,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领域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预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完善财政绩效“四评”办法,健全全口径预决算和部门预算审查;深化“151”化债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重对城市规划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双减”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开展调研,听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侨务涉外相关法律法规等贯彻实施情况执法调研,持续跟踪“一件事一次办”监督,让全市百姓更广泛享受改革发展红利。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着重持续跟踪监督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按时间节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河长制林长制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等,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宜人、环境更美好。围绕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着重推进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深化“百案评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在创新代表工作上更加用心用情。持续推进代表工作“1+4”文件的贯彻落实。继续深化“双联”工作,完善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和履职平台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组织全国、省代表小组和市代表(专业)小组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不断促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建立党委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机制。着力抓好代表履职培训,完善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拓展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使票决制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样板。
五、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在推动自身建设上更加从严从紧。持续深化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以开展文明机关创建为载体,以提升治理能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党组、支部作用。落实“一岗双责”,支持派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理顺优化职能设置,充分发挥工作机构和各专委会作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创先争优。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守宣传思想阵地,办好“一网一站一刊两馆”。继续推行人大工作创新奖,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用好人大智库,加快建设“智慧人大”。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推动县市区人大“一人委”问题逐步解决,努力打造好让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一任有一任的作为,一届有一届的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砥砺前行,努力开创新时代株洲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