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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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成姣兰 通讯员/王海燕) 1月14日,《株洲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发布,系列政策“干货”满满,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前所未有。

    新《十条意见》从畅通政企沟通、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人才支撑、助力开拓市场、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全方位呵护民营企业成长。首次提出政企“早餐会”制度,打通政企沟通壁垒;首次提出民营企业“宁静日”,周一至周三,本级不得开展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常规检查,建立依法依规补偿机制,让企业家安安心心办企业;首次提出建立“高校、院所引才,企业用才,政府协调”的四方引才合作机制,制定“行业领军人物培养计划”,建立民营经济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壮大民营经济人才队伍规模;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深化“国企带民企”“大企带小企”,每年组织开展3至5次产业对接活动。组织举办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供需对接等市场开拓活动,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十条意见》明确,对受疫情等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在符合授信条件的前提下不抽贷、不断贷,适当给予减费让利支持。用好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建立“白名单”制度;对用地较少的中小微企业可实施多个企业集中供地。依法向中小微民营企业优惠供应标准厂房。全力保障企业用电,支持民营企业优化用电、节能用电、降本增效。

    《十条意见》发布后,各牵头单位还将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督查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激发广大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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