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仁辉 翁敏佳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日前,我市正式出台《株洲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17条措施》。
此次新政有何背景?有哪些创新举措?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出台背景
社会救助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2015年,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与社会参与的“8+1”社会救助体系,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助力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当前我市社会救助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制度之间协调联动不够,因此可能造成“低保福利捆绑”现象;救助信息不能互通共享,因此可能造成“开宝马吃低保”现象;救助方式和供给主体单一,因此可能导致难以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需求;基层经办服务能力薄弱,因此可能导致“漏保”“错保”现象等。
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020年,中办、国办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先后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2021年3月,省政府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突出大救助体系建设、大救助平台建设、“放管服”改革和社会力量参与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心用情用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
为贯彻上级要求,结合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简称“17条”。
湖南举措
我省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
1. 哪些人纳入低收入家庭范围?
A、最低生活保障家庭B、特困人员家庭C、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D、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2. 何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3. 如何实现动态监测?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通过集中排查、日常走访、随机抽查、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等方式,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监测范围。
对于低收入家庭,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帮扶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于未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监测对象,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认定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条件,立即启动低收入家庭认定程序,会同相关部门按政策规定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
4. 如何开展专项救助?
各相关部门应针对低收入家庭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政策,及时根据困难类型给予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相应专项救助。
17条细化措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株洲行动
【政策亮点】 救助种类:由“单一救助”向“综合救助”转变
救助对象情况不同,需求各异,如何确保救助全覆盖?新政提出,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推进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政策衔接、救助资源统筹、救助信息共享、救助效率提升,逐步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效果呈现】
最近,株洲经开区龙头铺街道蛟龙社区低保户黄大姐送来锦旗,感谢政府对自己一直以来的关心与帮助。黄大姐今年44岁,独自抚养一子一女,女儿读高中,儿子患有脑瘫,民政部门已给予残疾人“两项补贴”,但持续治疗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社工走访得知情况后,为其女儿申请了教育救助,减免了用餐费用;为其儿子申请了医疗救助,缓解了部分经济压力;帮助他们家申请到了市慈善办帮扶资金8000元。
【政策亮点】 救助标准:由“分档救助”向“精准救助”转变
如何改变粗放式认定管理模式,避免“撒胡椒面”?新政提出,优化审核审批方式,全面推行城乡低保精准救助,原则上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之间的实际差额计算发放低保金,实现城乡低保审批由“评议为主、计算为辅”转变为“计算为主、评议为辅”,“分档定额救助”转变为“精准差额救助”。同时制定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效果呈现】
“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这个月我领到了800元低保金,比上个月多了200元。”攸县酒埠江镇江北社区吴某是村里的困难户,老婆是残疾人,两个小孩都在上学。实行精准补差救助后,他家的低保金由原来的每月6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月800元。
2021年3月,酒埠江镇被列为攸县社会救助低保“评改算”改革试点乡镇之一。自启动试点以来,该镇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聚焦脱贫攻坚、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该镇已有94户像吴某一样的困难家庭受益。
【政策亮点】 救助申请:由“人找救助”向“救助找人”转变
如何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新政提出,各县市区要建立统一的救助热线平台,接听受理困难群众求助,交办到相关救助部门办理。乡镇(街道)要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面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基本生活、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灾害等社会救助申请,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提出综合救助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跟踪、反馈办理结果。
【效果呈现】
“申请后仅1天就得到救助,现在政府的政策是对我们困难群众越来越好了,1万块的医疗救助,解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吴某今年50岁,家里有4口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是打临工收入。去年,其妻子因手术总共花费近15万元,经报销各类费用后,还需承担8万多元。当时,荷塘区民政局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填个综合救助申请表,然后转到区医保局进行申请,以为手续会很繁琐,没想到只用10分钟就登记完了信息。
【政策亮点】 救助办理:由“窗口办”“柜台办”向“指尖办”“掌上办”转变
信息化时代,如何用数字化治理服务社会救助工作?新政提出,聚焦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困难家庭或人员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可能出现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人员等重点对象人群,建立低收入家庭人口台账和数据库。同时,依托“智慧株洲”信息平台,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比,为分层分类精准救助提供依据和支撑。
【效果呈现】
茶陵县思聪街道困难户周某某,患有肝癌,经民政专干摸排走访,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范围并录入数据库,通过实行动态监测,民政部门主动将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现核对平台已与11个部门完成了数据对接,对于新申请的核对对象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对结果。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后,社会救助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减少了申请人虚开证明、收入不实等不正常现象的发生,增强了社会救助的公信力,确保了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
【政策亮点】 救助模式:由“资金为主”向“资金+物资+服务”转变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能够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源,如何发挥其更大作用?新政提出,加强救助类社会组织培育和专业人才培养,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部门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
【效果呈现】
曾某是芦淞区贺家土街道大园社区低保对象,因脑出血导致中风瘫痪在床,丧失劳动及自理能力,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的82岁母亲同住在60平左右的老旧房子内。
了解到曾某家中的困难后,贺家土街道一方面通过社会救助政策,将该家庭纳入了低保范畴,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太阳花”社工项目,为其向区残联申请上门鉴定残疾等级、申请出行轮椅,向贺家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上门血常规检查和安全用药指导,链接志愿者为其家庭提供上门理发、送餐、康复训练、陪伴慰藉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