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现状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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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5日上午,建宁大桥附近水域的钓鱼爱好者。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易楚曈 摄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易楚曈

    1月1日起,省人大常务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施行。

    我市哪些水域禁止垂钓?休闲垂钓要遵守哪些规定?湘江株洲城区段情况如何?近日,记者进行走访了解。

    【政策解读】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

    《决定》明确,长江干流湖南段、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水域为禁捕区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垂钓。

    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同时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设备、探鱼设备,以及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恺表示,《决定》将渌口区鲴鱼保护区、茶陵倒刺鲃保护区纳入水生生物保护区范围,进一步缩小了可垂钓范围;此外,我市跨江大桥桥面也属于禁钓区域。

    陈恺解释,《决定》中“不得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中的“多”是指“三及以上”。我市提倡“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允许“一人两杆、一线两钩”垂钓,禁止“一人三竿、一线三钩及以上”行为。严禁使用拟饵复钩、真饵复钩、锚钩、武斗杆、弹弓射鱼、串联倒须笼壶等渔具设备。

    2月1日起,国家农业农村部制定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实施后,非法垂钓(包括钓获物买卖)将处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则将按情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现场走访】

    违规垂钓及渔具、饵料售卖行为依旧存在

    钓鱼新规施行后,湘江株洲城区段违规垂钓行为是否仍然存在?1月5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个垂钓爱好者“聚集地”。

    在建宁港入江口处,多名垂钓者穿着雨靴站在浅水中垂钓。河滩上插着不少钓竿,有的垂钓者一人插了多根。

    建宁大桥沿江水域,同样有不少钓鱼爱好者趁着短暂晴日在休闲垂钓。“早几日,渔政的工作人员还向我们发放了钓鱼新规的宣传手册,绝大多数的钓友还是守规矩,但仍不乏‘漏网之鱼’,前几日,这里还有炸鱼的。”现场,一名垂钓爱好者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走访了城区的多家渔具店。“钓鱼新规出来后,渔政、市场监管部门来店里进行了抽查,主要针对像可视锚鱼设备等违规禁卖渔具。”黄河南路一渔具店的柜员说,尽管如此,钓鱼爱好者对于活体生物饵料的需求仍有增无减,“所以,店里多少都会进些泥鳅这样的饵料。”

    记者发现,除了该家渔具店外,位于天元区长江北路、芦淞区建设路等路段沿线的多家渔具店,也均存在售卖泥鳅、蚯蚓、小虾等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的违规现象。

    【部门声音】

    建成智慧渔政平台,守护一江碧水

    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共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7艘、收缴电鱼工具41套、违规网具642张(顶)、违规钓具1000余根,查办违法违规案件58件74人、移送司法47件48人,破获全省首例过江货轮辅助船只电鱼案。

    陈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省市关于钓鱼新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全面建成智慧渔政平台,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对全市禁捕水域实现全覆盖;加大巡逻执法和对违法违规捕鱼、钓鱼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守护好一江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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