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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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胡文洁) 2021年12月3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刘柏生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未来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紧扣厉行法治、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坚持“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尽责,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株洲壮美篇章不懈努力。

    过去五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致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人大实践;积极策应疫情大考、助力攻坚大战、服务发展大局,致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面激发代表活力,致力把为民行权根植于代表履职;注重加强各方联动、协调配合、一体推进,致力把人大力量融汇于赋能发展;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致力把时代要求内化于自身建设。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5次,召开常委会会议45次、主任会议77次;制定地方性法规5部,作出决议决定40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6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等89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4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未来五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强化思想引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提高政治站位上自觉对标对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大立法主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更加精准精细。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坚持长株潭协同,制定好株洲市平安建设条例,审议好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正《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开展醴陵窑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红色资源保护、酒埠江灌区管理等立法调研,重点开展《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在加强监督工作上更加求实求效。着重对打造“三个高地”、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等工作及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园区经济、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着重对城市规划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义务教育“双减”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开展调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在创新代表工作上更加用心用情。完善线上线下代表联络站和履职平台建设,不断促进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努力使票决制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样板等。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在推动自身建设上更加从严从紧,努力打造好让党委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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