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廖明 通讯员/崔林
冰消雪融,洗尽铅华处处景。
登石峰山,极目远眺,湘江穿城而过,中卧古桑洲,湘江两岸,城市比翼齐飞。
这是山水皆灵秀的株洲,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蕴涵美丽,蓝天洋溢幸福。2021年,株洲持续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在绿色发展的浩瀚长卷上写下了美丽答卷。
这一年,空气质量持续稳定:12月16日,市区空气优良天数累计达到300天,提前半个月实现了“蓝天300天”目标,预计今年全年株洲市区空气优良天数能达到309天以上。
这一年,湘江株洲段水质持续向好:省控断面水质综合指数在湘江沿线七市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源头永州。
这一年,土壤环境持续改善。全市新增造林面积9.77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11%,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1.68%以上。
凝心聚力,奏响齐抓共管“大合唱”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株洲统筹协调,综合施策,精准治理,打出了环境治理的“组合拳”。 在全省率先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
我市始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管辖,谁负责”生态环境工作要求,切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今年,我市先后出台《2021年株洲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2021年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切实将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细化分解、层层落实。
市生环委及其办公室的运行机制持续完善,健全了调度、督查、会商、约谈等长效管理制度,科学制定了《株洲市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评估办法》等,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推进生态环境工作,切实形成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统一高效的工作格局。
此外,《株洲市“开门搞环保”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让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接受志愿者监督成常态,力促环保问题监督无死角,并开展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生态文明“六进”活动,创作了一大批极具株洲特色的文化产品,动员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工作。其中,我市原创的《生态文明之歌》获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COP15)“优秀作品奖”。
攻坚克难,擂响“五控”“三治”战鼓
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需要凝心聚力的“大合唱”,更要攻坚克难的“强行军”。
聚焦蓝天300天。积极在控尘、控车、控排、控烧、控煤等五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42个,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气体“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完成国家臭氧帮扶反馈问题整改394个,城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下岗”,淘汰老旧柴油货车421辆,累计查处渣土车违规行为190起,处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警情180起,核查疑似秸秆焚烧火点49处,查处违规建筑工地420余处。
2021年市区空气优良天数预计为309天以上,优良率为83%以上,居长株潭地区第一;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3.90(数值越小,空气质量越好),居长株潭地区第一。
聚焦全域Ⅱ类水。坚持“治源、治污、治岸”系统治水,全年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57个,实施8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规范化整治,启动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累计完成32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行动,持续开展渌江省际样板河创建,建设湘赣边区段等示范河段3个,治理石亭段等重点河段3个,生态修复和治理店香河等重点支流3个,醴陵渌水、茶陵东阳湖获评“全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全市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以上标准,其中湘江株洲段、洣水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渌江水质基本达到Ⅱ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特别是省控水质综合指数在湘江七市中排名第二,仅次于源头水源地永州,好于上游衡阳市、郴州市等地。
聚焦土净生态美。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推进清水塘老工业区污染场地修复和治理,完成5个地块的土壤污染治理等,《清水塘老工业区转型发展》获“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奖”。
统筹兼顾,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我市始终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环境监管水平,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全市审批新、改、扩建项目416个,对不符合城市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坚决叫停和否决,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严把监管关。深入推广“电力大数据+环境监管”模式,在全市317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上,累计安装智能监控电表337套,实现24小时实时掌握企业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电力大数据+环境监管”模式入选全省基层改革探索100例,并获评全国基层改革优秀案例。
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建成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含特殊网格)18个,三级网格(含特殊网格)94个,探索建立了县区与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监管的三级网格化责任监管体系,形成了“村巡查、镇处置、县执法”的分级环境监管格局。
严把执法关。全力实施湘江保护“4+1”轮值巡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积极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有奖举报工作,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全年环境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65起,罚款金额1299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82.76%、111.27%。
2022年是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将是株洲生态环境工作大有作为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奋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