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株洲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株洲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 审查和批准株洲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株洲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4. 书面听取株洲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的报告;
5.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 选举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9. 选举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10. 选举株洲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11. 选举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12. 选举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3. 通过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14. 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
15.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