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株洲这些水域 禁捕禁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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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觉群)广大垂钓爱好者请注意,明年钓鱼有新规。12月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株洲多处水域禁止捕鱼、垂钓,在其他水域休闲垂钓也有约束性要求。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我市现有禁捕水域为三类: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茶陵县中华倒刺鲃、渌口区鲴鱼保护区),城区湘江干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经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公告的其他禁水域(炎陵县、茶陵县、攸县、醴陵市、渌口区都有禁捕水域)。

    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12月3日表决通过的《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省市两级具体垂钓管理办法还未出台,我市下列水域是禁止垂钓的:一是水生生物保护区(茶陵县中华倒刺鲃、渌口区鲴鱼保护区)。二是市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二三四水厂取水口上游500米,下游300米)。三是株洲市航电枢纽上下1500米。

    考虑到实际需求,在其他禁捕区域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但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一人多竿、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不得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违反上述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钓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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