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殖放流10万余尾 鱼苗促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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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贺天鸿)十万余尾鱼苗欢快地跃入河道,水花翻腾、鱼儿跃动。12月15日,渌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渌口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在渌口区龙船镇王十万山塘渡口码头,对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组织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鲢鱼、草鱼、雄鱼、青鱼共计10万余尾,价值5.6万余元。

    据悉,陈某等人在禁渔期内,在湘江、渌江等禁渔区域,使用非法捕捞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了湘江、渌江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渌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有诉讼请求均得到区法院支持。8名赔偿义务人主动承担修复生态环境的赔偿责任。

    放流期间,检察干警与渔业专业技术人员一同将不同大小、种类的鱼苗有序分批放流。此次活动,吸引了不少居住在河岸附近的居民前来观看,趁此机会,检察干警们对周围居民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

    本次增殖放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有益尝试,更是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综合治理”的生动案例。今后,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筑牢湘江水域生态屏障,助推渌口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守护好渌口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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