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泳涛(已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株洲市郊区清水乡清水村干冲组自建私房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遗失(灭失),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株房私字NO.0030311,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为:土地证编号97BII08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证件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树林、刘瑛、刘顿、刘婷婷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