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一企业被强制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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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廖明 通讯员/朱鹮 实习生/江雨欣) 12月23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一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攸县瑞某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因擅自堆放电石渣、超标排放工业废水,并在环保部门查处后拒不整改,被依法强制断电。

    今年上半年,市生态环境局攸县分局执法人员对攸县瑞某工业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生产乙炔,检查时虽未生产,但现场电石渣随意堆放在未采取任何防治措施的渣池及周围,且渣池中的电石渣澄清液混合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农灌渠,有明显的近期生产迹象。监测人员对其外排废水取样监测,结果显示PH值达到13.4,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PH值最高允许排放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要求规范建设电石渣堆放场所,完善废水处理设施,规定完成整改前不得擅自启动生产,并对该公司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发后,该公司借口未生产不启动整改,且态度极其恶劣,拒不配合执法机关现场检查,多次对执法机关下达的督办通知及相关法律文书置之不理。

    后经环保部门申请,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会同该县电力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断电。

    目前,该公司电石废渣已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牵头清运至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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