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刘毅 通讯员/周科) “工作十多年第一次受到处分,刚开始心里觉得特别委屈。后来单位领导与我谈心谈话,打开了心结。这次你们又来走访,让我备受鼓舞。”日前,醴陵市纪委监委开展回访教育,一名党员干部如是说。
这是醴陵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的生动实践。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紧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根本要求,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切实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提醒的功效。
抓早抓小,让监督从严成为常态。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等重要文件,切实推进日常廉政谈话制度,市级领导累计开展谈话提醒2880余人次,督促各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日常监督、切实抓早抓小,小错提醒、有错即问,今年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25人次。
精准问责,用宽严相济重塑忠诚。该市纪委常委会明确坚持防微杜渐、实事求是、对党忠诚等适用原则,保障“四种形态”落实到实处,宽严相济落实到实处。
惩前毖后,将害群之马清除队伍。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对5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其中移送检察机关3人。同时,以20余个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下发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1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制度约束。
治病救人,让“跌倒同志”重获信心。既要惩治处理也要挽救扶正,该市纪委监委印发《醴陵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试行)》,定期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今年累计开展回访教育帮扶154次,及时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工作心理状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