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勇前行 勇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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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卫华(右一)走访企业、优化营商环境。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易莱香 罗贝

    株洲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鲜明提出了“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的奋斗目标。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自觉融入发展大局,今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目标。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工作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全力服务中心工作作为政治自觉,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保持对黄赌毒、盗抢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共批准逮捕264人,起诉285人,其中涉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06人、起诉111人。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件21人。

    助力疫情防控。迅速成立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发动400余名志愿者加入抗疫一线,并按照“五查五看”要求摸排企业500余家,帮助解决问题30余个。坚持防疫和办案两手抓,利用远程提讯、“云”出庭快捕快诉涉疫案件2件9人, 24小时批捕、48小时提起公诉的全市首起口罩诈骗案被省检察院专报转发推介。

    推进幸福新荷塘建设作为行动自觉,扎实推进检察各项工作

    打赢扫黑除恶斗争。今年,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检察长带头办案、组织专人专办、与公安法院研办等办案机制,拍摄了《亮剑传销“保护伞”》专题纪实片。符某等人受贿、滥用职权(系本院追诉罪名)“充当保护伞”案一审判决后,本院以对被告人量刑畸轻、自首情节确有错误为由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抗诉意见,依法予以改判。该案被市院评为优秀扫黑除恶案件,抗诉书被评为优秀抗诉书。

    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涉“两卡”犯罪68件148人,为群众挽回损失400万余元。推进环境污染防治,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

    对非法占用耕地开展专项监督,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到区域各镇、办等地调研,办理破坏和占用耕地违法行为的公益诉讼案件4起,对辖区耕地现状的调查及建议被株洲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开展被性侵未成年女性权益司法保护行动,对被害人进行了专项救助。健全校园普法的长效机制,开展留守儿童专场检察开放日活动及辖区内城区、乡镇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全覆盖行动,3名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课堂38次。

    增强法律监督质效作为法治自觉,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做优刑事检察。今年,荷塘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358件577人,批准逮捕256件394人,受理审查起诉509件827人,提起公诉354件597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424件639人,适用率达91%。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刑事立案、撤案13件,纠正漏捕、漏诉2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检察建议书14份,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以及社区矫正脱管漏管2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

    加强民事检察,办理生效裁判、执行活动、审判程序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7件,支持农民工起诉3件,帮助追回工资14万余元。办理的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

    落实 “一号检察建议”,协同区教育局加强校园及培训机构安全机制建设,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市开展校园周边商店销售不合格玩具整治行动,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目前已收到整改回复,是全市第一个发出此类社会治理类(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的单位。

    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有财产、国土资源等公益受损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件,例行开展“春季护苗”“烈士墓保护”专项行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辖区窨井盖安全管理,并督促相关部门为某社区排除一威胁安全的外挂安全管道。

    党建引领队建作为思想自觉,

    为检察事业赓续提供根本保障

    今年,荷塘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三个规定》等党内法规,主动向区委、人大报告工作6次,重大问题请示3次。抓好队伍建设。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深入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促进整章建制22项,树立市级英模1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组织十九大精神解读及民法典、刑法修正案等专题讲座24次。

    同时,该院以“三个方式”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检察工作大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切实贯彻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坚持党的政治领导,主动地向区委汇报重要工作,将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以务实行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领会“两个确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思想领导,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规定、党和国家的司法政策,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坚持党的组织领导,按照检察职能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政治基础,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荷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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