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法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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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汤蕾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坚持人民至上是经过长期实践积累的十大宝贵经验之一,是党和人民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实践中的一个鲜明特征和重要底色,在党的百年历程中一以贯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进一步深化发展。

    追求人民幸福,坚持中国特色人权发展的道路。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不断地发展中深化了对人权的认识,并逐渐明确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意味着以人民幸福生活为核心的中国特色人权价值体系的形成,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人民幸福的不懈追求。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自身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是对西方以自由为核心的人权理论的价值超越。在全党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人权在中国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保障:中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超过13亿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亿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14亿多人民彻底摆脱了绝对贫困,正迈向共同富裕。

    锚定人民利益,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治工作亦然。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锚定人民利益,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新红利不断向全体人民释放,同时,必须看到,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将长期存在,新的影响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风险会持续出现。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征程中,还需要不断提升党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回应人民群众诉求、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的能力。于法治的视角,就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落在实处,力求服务每一个百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共享共治成果,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良法善治。

    坚持人民主体,从人民中汲取依法治国的力量。人民利益需要靠法治来保障,法治建设亦需要人民的参与。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人民主体的唯物史观,重视和善于做好群众工作。党的百年辉煌历程雄辩地证明,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磅礴的力量,唯有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深地扎根于人民,才能风雨无阻,奋勇向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并列成为新的“十六字方针”指导新时代法治建设,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知提升到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拥有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基数的中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如今,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都纷纷用不同的形式加强与人民的良性互动,接受人民的监督,听取人民的建议。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正逐渐熔铸于人民群众的头脑,体现于人民群众的日常行为。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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