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奔小康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残疾朋友因受条件限制,求职路上困难重重。
送政策上门、开设免费培训班、申请专项资金……多年来,株洲市残联人奔走在各个角落,托起一个个残疾人朋友的幸福就业梦。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株洲一批批企业从未将残疾人视为“累赘”,或集中安排就业,或实行超比例就业,或辅助性就业;不少残疾人朋友自强自立,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即日起,本报与市残联携手,开辟“残疾人就业之窗”栏目,敬请关注。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孙晓静 刘平
通讯员/余志英 赵浙冀 谭云 宁召东
12月15日早上6点多,醴陵市船湾镇乐山社区,40岁的石逢生早早起了床。简单地洗漱,吃完早餐,就兴冲冲地出了门。
天空略显阴沉,冬天的早晨还颇有些清冷。石逢生来到熟悉的醴陵东城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服饰),工友老杨迎面而来,朝他用力挥了挥手,没有任何言语。石逢生脸上勾起笑容,点了点头,嘴里发出“咿呀”两声。
石逢生是一名聋哑人,在东城服饰工作已有5年多,如今已是厂里的老师傅了。戴好口罩,他走到熟悉的工位,开启一天的工作。在他身旁,还有多位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的工友也忙活了起来。
从“等靠要”到自食其力
将两张裁剪好的黑色布料中间夹上一片里衬胶,层层叠好方便熨烫……这样的“口袋边”石逢生一天能做100多件。
“工作量按件计算,逢生这种熟练工,一个月能拿到3000多元。”办公室主任漆柳明对石逢生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因为身体有缺陷,他一直未婚,每天待在家里郁郁寡欢,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经济负担很重。后来,经人介绍,他来到了东城服饰,从最简单的工种做起,第一个月就拿到了近1600元。
智力有缺陷的彭红则在缝纫工位埋头苦干,虽然偶尔会有情绪不稳定,但她的手脚快,工作认真,一天下来能完成七八十件衣服的走线,月收入可达4000多元。漆柳明告诉记者,彭红自食其力后,大大减轻了原有的家庭负担。
“一遍遍给他做示范,手舞足蹈的,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有点好笑。”带石逢生入门的师傅老杨告诉记者,残疾人就业并不容易,有肢体残疾的,有轻度智力残疾的,还有先天性聋哑的。相比肢残朋友聋哑人沟通更加困难。为此,他们几个身体健全的小组长都学习了简单的手语,同时尽量将其安排到最适合的岗位。
让企业成为残疾人温暖的家
“现在全厂有20余名残疾人,市县两级残联都很支持我们,经常送政策上门,给予很多帮助,感觉充满希望。”东城服饰负责人漆佑恒表示,自己也是残疾人,非常了解残疾人的心态,希望让他们都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让企业成为残疾人温暖的家。
原来,漆佑恒是一位退役军人,因为一次意外导致肢体四级残疾。东城服饰是他1996年开创,一步步从小作坊壮大成为年产值达3000万元的服饰公司。早在2017年,公司就成为醴陵市残疾人集中就业示范基地。
“安置残疾人就业,不仅解决了残疾人的生活问题,对企业也有多重优惠。”漆佑恒介绍,根据相关政策,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可享多种税费优惠。
安置残疾人就业,税费有优惠
“达到相应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同时,达到相应条件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还可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即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