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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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公告文国华(身份证名为文国华)位于天元区三门镇黄田村长塘组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土地证号为株县25B集用(88)字第12-112号,用地面积为15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6平方米。自登报之日起原土地证书作废。

    株洲市天元国土资源分局雷打石中心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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