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贺天鸿)投资5万元到一家既可以养老,还有高额投资回报的养老公寓。可合同到期后,不光回报丝毫未见,甚至连本金都拿不回来。近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株洲市安康老年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维持一审判决,包括安康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肖某在内的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8年,并处罚金1万至5万元。
老人“棺材本”打水漂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据石峰区王成秀老人回忆,2017年9月,她到菜市场买菜时,接到安康养老公寓的传单,称交钱成为会员后,不仅可以享受入住养老折扣,还能拿利息。
不久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王成秀和其他老人到了位于芦淞区鑫盛路的这家养老院。“当时参观了还在装修的养老院,他们还放了养老院的概念图给我们看,觉得很可靠。”王成秀说,参观完养老公寓当天,很多人就交了5万元入住订金。“说每个季度利息2150元,2年退还养老预订金。”
后来,王成秀每季度如约收到养老公寓转来的利息,以为这是一笔不错的“投资”。然而,前年9月合同到期后,她按约定申请退回订金时,对方却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
“这5万元是我的‘棺材本’,女儿也天天跟我吵,我只想退回这笔钱。”王成秀哭着说。
去年7月13日,记者来到荷塘区金山派出所时,有几名老人正在报案,民警逐一进行了登记。民警表示,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报案,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在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
这家公司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经审理查明,2014年,肖某以妻子的名义,在株洲市注册成立了安康公司。2016年底,安康公司总部搬至长沙,肖某为安康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负责安康公司全面工作。自2016年开始,安康公司先后在株洲、长沙、湘潭、娄底、张家界等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并聘请人员进行管理运营。
肖某明知安康公司及其分公司未取得金融许可资质,仍以安康公司的名义对外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其以安康公司名义聘请业务员散发传单,开推介会,组织集资老年人参观老年公寓等形式;以预交养老服务金后入住老年公寓可享受7.5到9.5的折扣,如不入住,期间可获年利息9%到12%不等的高额补贴回报为诱饵,吸引不特定的老年客户与安康公司签订一年、二年、三年期限的预订养老服务合同,并缴纳“养老预订金”吸收公众资金。安康公司吸收的资金大部分存入肖某个人银行账户或者其控制的他人个人银行账户。
据统计,安康公司共计非法吸收1175名投资被害人8400万余元。其中,在株洲非法吸收303名客户资金,共计1700万余元,造成损失1520万余元;在长沙非法吸收374名客户资金,共计3178万余元,尚未退还出资人;在湘潭非法吸收330名客户资金,共计2125万余元;在张家界非法吸收168名客户(含已退出16人)资金,共计1411万余元,造成损失1100万余元。
5名被告主动投案获得从宽处理
面对公安机关调查,感觉纸已包不住火的肖某于去年8月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被告人徐某、杨某、尹某、刘某也相继到公安机关投案。
今年5月,荷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肖某、徐某、杨某、尹某、刘某等5名被告人以安康公司的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肖某在株洲市、长沙市、湘潭市张家界市等地成立分公司或办公点,三人以上共同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5名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决肖某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至8年,并处罚金1万至5万元;肖某退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性准确,量刑适当。遂依法驳回了各被告人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