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条举措蛮硬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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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宋律 欧阳苏姝) 近日,株洲经开区印发《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推动项目引进落地。

    该系列措施共有20条,涵盖产业招商、总部经济招商、基金招商、市场化招商、楼宇经济招商以及政策配套、产教融合、政策兑现等10个方面,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支持产业项目引进方面,该区紧扣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和智能制造产业体系,亩均税收达到25万元的新引进产业项目,按完整投产年度给予8年奖励,前4年按其地方财政贡献区级部分的60%进行奖励,后4年按40%进行奖励。

    在支持总部经济招商方面,该区实行落户奖励、经营奖励等奖励措施。经认定的新注册总部企业(含区域总部、功能总部),实缴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含)的,自企业注册运营年度起,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的企业,分别按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以现金或等价物品奖励企业或按有关规定奖励突出贡献人员;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分别达到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台阶时,按企业对应台阶营业收入万分之一的标准,以现金或等价物品奖励企业或按有关规定奖励突出贡献人员。

    支持招商方式创新,鼓励采取委托招商、代理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开展市场化招商,对新引进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含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自项目投产运营起按完整投产年度,连续5年对项目引进者按当年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30%给予奖励。

    强化政策配套,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项目引进、履约和资金到位情况的考核,按招商年度综合考评实绩对排名前两位的片区开发主体(国有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园区产业配套和部门联动服务体系,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完善“指定代办、部门快办、联合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园区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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