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林
三口之家两个月用水达583吨,用量超过以往10倍,产生了“天价水费”。本报报道后,市水务集团多次上门排查原因,向用户道歉,提出协商处理水费方案,得到了用户的肯定(详见本报7月6日、7月8日“株报监督”相关报道)。
《孟子》有言: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意指对别人的批评表示欢迎,虚心接受意见。
市水务集团的处理方式颇有“闻过则喜”的风格。面对问题,不推诿、不回避,首先从自身找原因,承认工作、服务中的不足,向用户致歉,疏解用户郁闷心情;其次从用户角度考虑,减免水费,解决用户当下面临的困难;最后,再和用户一起积极查找导致用水量暴增的原因。
客观来讲,在原因未查清之前,并无证据表明属市水务集团方面原因,可以等查清原因后再划分责任,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承担。但市水务集团没有这样做,而是“大包大揽”把问题先解决,体现了一家公用事业单位的胸怀和担当。在全国上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之际,该单位对媒体反映的问题“马上到、马上办、马上改”,积极解决群众难点和堵点,无疑具有典范性。
无独有偶,我市个别单位对群众反映、对媒体披露的事情不闻不问,不仅不正面回应,反而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
芦淞区云溪谷小区业主反映,原本办理房产证的工本费只需80元,他们却缴纳了最高2000元的“天价”办证费。为弄清这笔钱的去向,记者联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多个科室,得到回应都是不归自己管。事件见报后,相关单位至今也没有积极回应。面对群众的诉求,这些单位踢“皮球”的功夫了得。
先不说“天价办证费”的责任单位是谁,从“自我保护”“循规蹈矩”层面给出了“不归我们管”的结论,看似天衣无缝,有理有据,实则是缺少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缺少为民办实事的主动性。
或许没有明确法律条文规定这事属于哪个部门管理,但相比普通群众,这些职能部门与房产企业打交道更多,沟通渠道无疑更畅通、更有效。工作人员完全可以与房产企业进行沟通,促成这一事件的解决。
“要将心比心,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虚心接受群众监督,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市主要领导在多个场合强调,要坚持举一反三,理顺工作体制机制,用好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全力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现代化新株洲。
希望相关单位好好学习市水务集团闻过则喜、知过不讳、改过不惮的心态,正视群众诉求,正视舆论监督,推动社会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