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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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7月2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白云峰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智勇为株洲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谭可敏的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到龄退休);

    顾峰的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蒋开建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刘智勇的株洲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王友武为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强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黄亮文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叶典凤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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