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株洲日报讯 “非常感谢,您替我母亲要回赔偿金!”近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庭内,患者刘女士的家属紧握人民调解员的双手几度哽咽,并送上锦旗致意。一场时间跨越3个年头的医患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2019年5月5日,患者刘女士因腰背部疼痛,并伴有四肢麻木,前往医院接受治疗。8天后,医院对其实施PVP手术(椎体成形术)。术后,刘女士出现了下肢瘫痪,行走受限。昂贵的医疗费用,加上行动不便,让刘女士全家陷入困境。
2020年9月22日,刘女士家属来到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员仔细查看病例资料,就病例资料征求专家意见,分别与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协商多次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刘女士需长期有专人护理,因手术前系血透患者,瘫痪后每个月还需送医院进行血透,家庭经济困难。
掌握情况后,调解员组织医患双方在调解庭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医院表示患者术前系血透、左侧乳腺癌患者,腰椎间盘症、多发脊柱骨质疏松骨折并后凸侧弯畸形并椎管狭窄症,为一体多病现象,原生病情本身严重,手术过程符合规定。患者家属则认为,既然知道患者为一体多病症,医生在制定手术方案时就要谨慎对待,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此,医调中心邀请其他医院的医学专家进行会诊,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通过积极调解,双方一致同意由医方一次性补偿20万元,患者协助医方办理医保手续,在患者出院后再签订调解协议。事后,患者家属了解后续费用更多时反悔,要求一次性赔偿65万元,并通过多个渠道投诉。
因患者家属在外地工作,调解员只能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其沟通。2020年12月30日,经过线上线下多番努力,患者家属终于同意来株开展第二次调解。期间,医院积极表态,调解员也对当事双方分头做工作。通过讲法律、说事实、摆道理,最终以医院赔偿患者31.8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成立10年来,共受理和启动调解程序的医疗纠纷797起,成功调处635起,协议赔偿金额3145万元。2013年,依托该中心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