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贺天鸿
株洲日报讯 廉价的道具加上拙劣的骗术,他们专盯老人下手,两位老人被骗去上万元。近日,攸县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男子刘某、吴某均因诈骗罪,双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据了解,刘、吴二人都是江西人。7月5日,刘、吴商量好一起去攸县以“挖宝藏”为由头实施诈骗。出发前,两人在当地市场以1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个“彩蛋”和一个“金元宝”作为行骗道具。
7月6日上午8时许,刘、吴骑摩托车到达攸县酒埠江镇某村组,偶遇了正在路边干活的老年人李某,于是二人便把李某作为了行骗对象。刘、吴二人通过“编故事”的方式让李某相信附近有“宝藏”存在,并使用刘、吴二人伪造的“金属探测仪”来确定“宝藏”位置。确信李某上当之后,刘、吴二人将事先准备好的“彩蛋”和“金元宝”利用障眼法埋在土里,并引导李某挖到“宝藏”。最后,刘、吴二人以没有钱赎回宝藏和没有路费为由,骗取了李某1.2万元。
7月14日,刘、吴再次来到攸县某村组,再次使用上述手段,对路边的老年人王某实施行骗目标。但王某一直心存疑惑,并没有给钱。
7月17日,刘、吴两人在攸县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被告人刘、吴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刘、吴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