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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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受外来输入性污染和本地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12月23日21时开始,截至当天13时,我市空气质量已经持续12小时中度污染、5小时重度污染,根据省、市气象部门预测与会商,我市重度污染过程仍将持续。

    按照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以及《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株洲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同意,我市于12月24日1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根据Ⅲ级响应措施相关要求,黄色预警期间我市每日将对相关工业企业开展巡查检查,严防死守工业生产全过程污染物排放,确保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筑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一律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措施,严格禁止使用国Ⅲ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同时,城区城市道路每日昼间雾炮喷淋洒水降尘不少于2次,重点道路昼间雾炮喷淋洒水降尘不少于4次;全面实行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管控,严禁中重型柴油货车违规闯入限行区域,严查排放不合格及冒黑烟车辆。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及露天烧烤等;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鞭炮,严格禁止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油烟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目前响应状态,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暂停中小学户外体育课;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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