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罗欣
株洲日报讯 12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1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精神,决定公布《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建忠主持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柏生、李智、冯建湘、刘春生、钟燕,秘书长马民杰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人选朱振湘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工作报告草案、有关名单草案,要求切实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及市委最新工作部署,认真吸收各方意见建议,严格把关、修改完善各个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方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对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开展满意度测评。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建议办理评价机制,用好满意度测评结果,提升建议工作实效。
会议听取了代表履职情况汇报,讨论了有关评先评优及表彰事项。会议要求,要加大优秀建议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代表建议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会议决定公布《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该《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会议要求,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会议还讨论、决定了12月份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