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铌材扩建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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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和昌稀有金属有限公司金属铌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公众可于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8日网络链接下载(https://pan*********/s/1QcmdqfoEfHBy-YnU8wvMqw,提取码93jm)或到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公众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地址炎陵县九龙工业园,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226269024,电子邮箱845412593@qq*********

    减资公告

    株洲金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从1320万美元减至200万美元。自本公司发布减资公告之日起45天内,请债权人到公司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其没有提出要求。

    电话:0731-22592528

    联系人:殷萍

    公开致歉信

    尊敬的市民们:

    今天我们就在抗疫期间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各界公开道歉。我们销售不合格口罩牟利,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现我们的违法行为已经被依法查处,经过司法机关审判我们四人被处以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也没收上缴国库。我们对所作所为非常后悔,认罪认罚。希望在服刑改造后能够被社会再次接纳,将功补过。再次向市民朋友们致以我们最诚挚的道歉。

    道歉人:易健 徐沙 蒋武 蒋双

    2020年11月23日

    迁坟公告

    根据批准文号(2019)政国土字第638号,株洲市荷塘区铁东路(规划26路-新华路)项目需征收桂花街道办事处新桂村泥湾里组,共计9*********/s/1yzd6w9rvoU

    l_oPXTIY9Agw 提取码:ln63

    二、查阅纸质报告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具体公众范围为报告书中的评价范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中材株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黎晓 段金龙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731-22758719 0731-22991566

    建设单位联系邮箱:1186162428@qq.com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20日-12月3日。

    迁坟公告

    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依法征用: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响塘社区泉塘组、石塘组、斗岭组、高庙组、响塘组做为(五云峰北片区工业一、东风路地块)项目建设用地,总计土地面积78.75亩。请红线内的坟主带好身份证件在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0日办理迁坟手续,逾期视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新光(镇指挥部):18273293869

    彭勇(镇指挥部):13786335647

    黄岚(响塘社区):13055110734

    王小光(迁坟施工队):13017139678

    群丰镇征地拆迁指挥部

    2020年11月24日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0]网挂第248、249号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0]网挂第248号株洲市荷塘区罗湾路以南、燕塘路以东15775.45二类工业用地6226221030年 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35-45%;绿地率:10-15%;

    产业类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80万元/亩。

    [2020]网挂第249号株洲市荷塘区金达路以西、罗湾路以南11415.08二类工业用地4504501030年 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35-45%;

    绿地率:10-15%;产业类型:其他制造业;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162万元/亩。

    二、土地开发程度:按净地条件供地

    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0]网挂第248、249号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0]网挂第248、249号均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2日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0]网挂第248号为2020年12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12月24日15:30时止;[2020]网挂第249号为2020年12月15日8时起至2020年12月24日16:00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0]网挂第248号:

    (1)交易情况公示:⑴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最高报价人在签订本宗地《成交确认书》之前应签订由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及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认可的《入园协议》,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均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 ⑵本项目实施“标准地”出让,项目需执行、符合以下“标准”:①项目产业分类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产业分类。②须按预审的项目总平面图实施。③须执行的开发强度标准为:按2020年11月3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0]0105)及蓝线图实施,净用地面积15775.45㎡(合23.6632亩),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35-45%,绿 地 率10-1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出让用地面积的7%。④须执行的投资强度标准为:固定资产投入不得低于380万元/亩;⑤须执行的建设标准为:宗地交地之日起1个月内,竞得人应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年,即至交地之日起1年内须建设完成并投产。⑥须执行的环保标准为: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株洲市金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COD360mg/L、NH3-N25mg/L)要求,汇入罗湾路城市污水管网送金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和表9标准要求以及甲醛无组织排放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⑦须执行的税收产出标准为:自投产之日起,年度上缴税收折合净用地面积不得低于7万元/亩。⑶本项目试行“交地即交证”,即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并核发宗地《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竞得人须承诺并配合完成自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取得宗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宗地溢价成交,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

    (2)由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按“净地”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89991216。

    2、[2020]网挂第249号:

    (1)交易情况公示:⑴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最高报价人在签订本宗地《成交确认书》之前应签订由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及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认可的《入园协议》,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均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 ⑵本项目实施“标准地”出让,项目需执行、符合以下“标准”:①项目产业分类为:其他制造业,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产业分类。②须按预审的项目总平面图实施。③须执行的开发强度标准为:按2020年11月3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0]0106)及蓝线图实施,净用地面积11415.08㎡(17.1226亩),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35-45%,绿 地 率10-1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出让用地面积的7%。④须执行的投资强度标准为:固定资产投入不得低于1162万元/亩;⑤须执行的建设标准为:宗地交地之日起1个月内,竞得人应开工建设;建设周期1年,即至交地之日起1年内须建设完成并投产。⑥须执行的环保标准为: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株洲市金山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COD360mg/L、NH3-N25mg/L)要求,汇入罗湾路城市污水管网送金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中 3 类标准;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和表9标准要求以及甲醛无组织排放中《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⑦须执行的税收产出标准为:自投产之日起,年度上缴税收折合净用地面积不得低于7万元/亩。⑶本项目试行“交地即交证”,即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并核发宗地《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竞得人须承诺并配合完成自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取得宗地《成交确认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宗地溢价成交,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

    (2)由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按“净地”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89991216。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1(技术信息科) ;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株洲云龙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2890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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