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城市四区局特殊食品负责人、大型商超、医药批发公司等,召开特殊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推进暨培训会议。 通讯员 左移新 摄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马明
株洲日报讯 全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时间过半,行动效果如何?7月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10件,罚没款202.78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3家,取缔无证单位4家。
集中整治奶粉、大米、特殊食品等突出问题
6月2日,在醴陵市多贝湾进口母婴店,不少顾客在店选购母婴产品。
当天,醴陵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店内货柜存放12瓶标识为“Aptamil Gold+”儿童奶粉,没有任何中文标识。
“近年来,我市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商家逐渐增多,出现了不少不规范甚至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介绍,如商家直接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甚至销售假冒进口产品,产品质量无法保证等。
随后,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当事人的无中文标识商品“Aptamil Gold+”儿童奶粉12瓶,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500元,并处罚款1万元,均上缴国库。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以主要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业务实体经营者、入网经营者及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等为重点检查场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动期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及其经营产品实施全面监督检查,严厉整治刮码贴标、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等风险隐患。
此外,百日行动期间,聚焦当前比较关注的特殊食品等问题,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加强了监管力度。
据了解,此次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全市有87家大米生产加工单位开展大排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所有企业都能履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并执行出厂检验规定。”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发现有17家单位存在各类风险隐患61条,现均已整改到位。
在保健食品方面,对各县市区局保健食品监管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发现的药店混柜销售、大型商超未设置保健食品专柜或警示用语缺失、个别会销场所违规开展会销活动等问题,均通报给所在地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截至6月底,全市保健食品行业已立案7件,结案6件,其中3件为去年所立案件,1件仍在办理中。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
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410件、罚没款202.786万元,其中责令停产停业3家,取缔无证单位4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
百日行动期间,炎陵县市场监管局查获了“段军平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共查获304件、3648瓶牛栏山,货值36480元,罚没款21万元,目前已移送公安机关。
荷塘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无证加工食品窝点非法使用松香给猪头脱毛。经查,该加工小作坊无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许可证,食品加工人员无健康证,猪头无检验检疫,加工数量达到3798.1公斤,货值金额达63725元。经检测,当事人使用的松香为工业松香,并在当事人生产的猪头皮中检出工业松香成分。荷塘区局将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
目前2451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
5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株洲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其后,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均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对照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及工作步骤开展工作。
此次行动,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通过走进社区,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形成“人人重视、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利用在职党员“三进”活动,在“进社区开展保健食品科普知识宣传”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安全、预防野生蘑菇防控等内容开展宣传。
行动期间,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公开信》,呼吁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履行主体责任,严查严控严防安全风险,做到自查无盲区、整改无遗漏、防范无空隙。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督促2451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查,自查发现问题2452条,有2412个问题企业已落实整改。监管部门检查企业1.4万家次,排查发现问题1832个,责令1077家企业进行整改,体检式帮扶重点企业192家。各级共组织企业培训9次,培训企业负责人367人次,培训质量管理员32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