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株洲日报讯 6月16日,一本新鲜出炉的不动产权证,送到芦淞区董家塅百井村村民周德清手中。这是我市发放的首批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它意味着,株洲农村宅基地建房今后也能像普通商品房一样产权明晰。
“自家房子的权利人、面积、位置等信息记录得非常清楚,以后还可以凭证到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大有用处。”周德清喜滋滋地说。
“以前宅基地发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发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实施以后,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上将载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保障村民个人财产利益的同时,也保证了村民利用农房抵押的可行性,推动“沉睡”的宅基地资产变资金。
此外,该项确权登记还将帮助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处理各类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土地权属纠纷,并摸清土地利用情况,进一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农村宅基地地籍调查宗地数562965宗,权籍调查率74.34%,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宗地数236528宗,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率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