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株洲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河长办获悉,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开展“河湖明星”评选赛,最终将选出“优秀河长”13名、“美丽河湖”15名、“最美河湖卫士”15名。这些明星公示后,市河长办将从中择选部分推荐参加省河长办、水利部评选。
评选工作由市河长办组织实施,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优秀河长”将重点应向基层倾斜,事迹要突出, 有典型示范效应,各单位评选推荐对象于11月底前报市河长办。
“美丽河湖” “最美河湖卫士”由各县市区河长办推荐或个人申报、群众举荐,每个县市区按照名额分配数量推荐,于6月30日前完成。市河长办组织初审,7月10日前完成,各推选25名,然后进行网络投票,7月20日完成,各推选20名。最后,市河长办组织评审,各评选15名。
开展“优秀河长”“美丽河湖”“最美河湖卫士”评选活动,旨在加大对河湖长、河湖管理保护干部职工和社会志愿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今年,我市要实现全域二类水目标,打造河长制工作创新升级版。这需要官方河长、民间河长以及全市人民一起参与,共同发力。”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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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秀河长
评选范围:
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河长(各占一定比例)。
评选条件:
1.任河长一年以上。
2.组织领导得力。落实上级河长决策部署坚决,部署、 调度年度河长制工作任务及时圆满,推进工作扎实。
3.履职尽责到位。按规定要求巡河履职,推进河湖治理管护工作有力,发现处置问题及时准确彻底。
4.管护成效显著。责任河湖管护成效明显,水质优良,环境优美,无投诉举报、上级督办查办或媒体曝光,群众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年度考核优秀。
(二)美丽河湖
评选范围:
面向个人或组织征集全市范围内,自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江河、湖泊、水库;征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样板河湖”建设的河湖。 参选的河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且河段长度达到3公里以上,参选的湖泊、水库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2018、2019年度已评选为“美丽河湖”的不纳入此次评选范围。
评选条件:
1.明确河湖管护主体,建立良好的管护机制,明确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设置了河长公示牌等标识标牌。
2.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河湖管理模式,正常有序开展河湖巡查清障、绿化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积极开展“清四乱”行动,河湖周边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河湖及保护范围内无违法障碍物。
3.河湖水体整体观感良好,水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含 Ⅲ类), 岸线得到绿化美化,坡岸植被较好,河道生态系统保护完整,群众满意度高。
(三)最美河湖卫士
评选范围:
有显著成绩和突出事迹的民间河长、护河员、保洁员。2019 年度已评选为“最美民间河长”“优秀护河员”的不纳入此次评选范围。
评选条件:
1.热心志愿服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河湖保护公益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发动周围民众参与河湖管护,有效保护河湖水生态环境。
2.认真护河履职,及时主动监督举报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采等问题。
3.主动及时收集反馈周边群众对于管水、护水、治水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群众与河长良性互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