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株洲日报讯 豪车与多辆汽车相撞停下后,驾车男子却在夜幕中下车逃跑了……这不是好莱坞大片,而是一起抢劫绑架案。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嫌抢劫罪、绑架罪、脱逃罪、窝藏罪、包庇罪的刑事案件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王某、刘某(女)、黄某等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5年、4年2个月,并处罚金。
2018年11月2日晚,李先生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准备驾驶一辆保时捷出去。刚打开车门,身后就有人用电击棒将他打晕。随后,李先生遭到殴打,并被捆起来丢进汽车后座。随后,劫匪开着李先生的汽车驶离停车场。汽车行驶到芦淞大桥西头附近时,李先生奋力反抗,与对方争夺方向盘,导致车子失控撞向路边,且接连与路边多辆汽车相撞停下来。劫匪遂抢走李先生随身携带的2000元现金及证件,弃车而逃。
经鉴定,李先生头部、面部多处受伤,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李先生仅修复车辆,就花费了近30万元。
案发后,劫匪遗留在现场的双肩背包等成为破案的关键。背包中有一本护照,警方由此锁定护照持有人王某。原来,与李先生相识的刘某经商失败后,欠下了数百万元债务,与通过网络认识的王某同病相怜。刘某将李先生的身份、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车辆颜色等基本信息告诉了王某,并暗中指认了李先生。刘某指使王某化名添加了李先生的社交软件号,进一步掌握李先生的行踪。两人原计划抢到钱后购买黄金逃往境外,抢劫失败后,刘某驾车接应王某,王某逃往贵州。
王某逃脱后,没有就此罢手,而是与另一同伙黄某合谋,打算将黑手伸向江西某房地产公司老板。同年11月14日,王某、黄某还没得逞就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事后,刘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
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王某与人合谋越狱,行迹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