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邹怡敏
通讯员/陈柱波
株洲日报讯 6月24日,渌口区林业局会议室,来自淦田镇官塘村的养蛇大户肖建强,郑重地在该区陆生野生动物退养补偿协议书上签字,一周之内,他将收到首笔由区政府拨付的占总补偿金额40%的补偿金。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渌口区共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49家,其中以食用为目的的45家,该区迅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在我市率先开展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科学处置工作,认真核实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存栏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重量)、用途以及持有人工繁有许可证的情况,为全区养殖户登记造册、留存相关影像,制定放归自然、转作他用、无害化处理等处置方案。目前,已有14家主体繁育的动物处置到位。
肖建强从事王锦蛇养殖工作10余年,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养殖基地面积超过600平方米,每年销往上海、广东等地的食用蛇达6000多条,收入可观。“现在不能养了,心里不舍,但国家有政策,我们要响应。”肖建强介绍,上个月,在区林业局、区公证处以及镇村工作人员的监督与帮助下,他养殖的5335.25公斤王锦蛇按相关要求处置到位,按照120元/公斤的标准,他将收到由省市区三级财政拨付的补偿金共计640230元。
“今年5月,省里出台相关意见,明确了首批14种人工繁育退出物种的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安排。”该区林业局总工程师刘军介绍,渌口区属于全省第一批退出的14种物种范围内的主体有19家,涉及王锦蛇、中华竹鼠等食用性野生动物9种,该区第一时间启动补偿工作,明确部门责任,安排区级补偿资金87.34万余元。目前,首批15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已签下退养补偿协议,下一步,该区将组织林业、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扶贫、金融、卫生健康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陆生野生繁育主体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