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真情温暖企业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不含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自愿委托检验费)、计量收费(即行政审批和强制检定收费。非强制检定不得列入行政事业收费,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减免检测费用(对疫情防控用的体温计、耳温计、额温计以及其他红外测温仪器等免收校准检测费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其他计量器具减免50%的校准检测费用)。
【政策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财综[2017]16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停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和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湘财综函[2017]5号)、《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五条措施》。
【案例】株洲市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千金湘江药业公司是我市第一批复工生产的医药企业,市计量测试检定所2月14日接到这两家公司的紧急委托后,针对其设备精度等级高、检测环境特殊等实际情况,辗转两家医药企业河东河西四大生产基地,严格按照检定规程及校准规范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用时4天,顺利完成了119台设备的检测任务,确保企业顺利恢复生产。
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所共服务企业82家,校准红外测温仪772台,其他医疗用温度计量器具196台(件),理化、热电、长度及力学器具641台(件),共计减免计量检测费用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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