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红学:
我公司与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施工的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现承建单位与业主单位最终结算需要提供确定工程量的结算资料和文件,因我公司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特催告你在登报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公司提供你和周平学经手的门诊医技楼基础土石方、弱电项目中的确定工程量的全部结算资料和文件,逾期不提供我公司将根据现有的结算资料和业主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确定工程量及造价,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你自行承担。
株洲市清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