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十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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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株洲日报讯 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助力高校毕业生在湘更充分就业。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指出,各地要大力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留湘发展,支持省外高校毕业生来湘创业,营造人尽其才良好氛围和就业环境。

    《措施》明确,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因患新冠肺炎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并继续享受贴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孤儿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凌琳正在制作网课。受访者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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