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罗欣
株洲日报讯 2月1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讨论的《株洲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明确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提出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审议《株洲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推动长株潭立法协作,适时开展烟花鞭炮安全生产立法审议。
在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方面,重点调研醴陵窑遗址保护、株洲市革命遗址保护、公共交通管理、城市停车场管理、农村饮水管理、养老服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立法项目。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就相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调查,开展《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