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摸排不到位 天元区4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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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株洲日报讯 2月12日,天元区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该区嵩山路街道4名干部被处理。

    根据通报,1月29日,嵩山路街道临江社区丽景滨江小区居民肖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查,社区自开展疫情防控摸排工作以来,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摸排,仅对大数据比对的湖北回株人员名单进行反查和自行巡查,造成当时已有疑似症状的肖某遗漏。疫情发生后,该小区居民产生恐慌情绪并多方反映举报。

    在此过程中,临江社区党总支书记龙书凤负有直接责任;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双作为临江社区联点领导,对社区摸排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严重,尤其是在疫情发生后,没有第一时间到达防控一线,及时回应群众疑问,造成了不必要的恐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文钢举,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唐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不力,未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迅速到现场指挥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工作被动,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2月12日,经天元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龙书凤、刘双予以党内警告处分。鉴于疫情发生后,嵩山路街道能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疫情防控工作有显著提升,决定对文钢举予以通报批评,对唐芳予以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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