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十不准”行为,群众举报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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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陈庆军 江育静

    株洲日报讯 “潘医生,根据群众举报并经查实,你在村卫生室内未戴口罩,未穿专用工作服,与未戴口罩的村民聊天,违反了醴陵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十不准’要求,存在较大的疫情传播风险,给予批评教育。”2月10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后,醴陵市沩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察督导组和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来到漏水坪村卫生室,对医生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广泛发动群众,堵塞疫情防控漏洞。近日,沩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规定,群众发现瞒报湖北返乡人员、餐饮农家乐和麻将馆等场所开张营业、红白喜事做酒席、医院和村卫生室等场所医护人员不戴口罩等违反“十不准”行为,可向指挥部举报,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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