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陈洲平
通讯员/龙定敏 冯文红
株洲日报讯 12月9日,在湖南省人民会堂举行的“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活动中,茶陵县获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受到表彰,是株洲市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县(市)区。
自“七五”普法启动以来,茶陵县以“法治茶陵”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对象,构建大普法格局。3年来,该县县委中心理论组组织学法10次以上,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农民工、社区矫正人员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编印发放“法进校园”宣传册10万册;抓村居干部学法,带动城乡居民学法,3年来共演出法治文艺节目300余场。
突出重点,多层次开展法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大力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推进公正司法,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基层治理,在全县建立服务站、点,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创新形式,注重普法依法治理取得实效。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文艺演出+法治宣传”等方式,打造“五个一”工程,即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培养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安装一批“农村法治宣传栏”、兴建一批“农村法治图书室”、编排一台法治文艺汇演),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