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 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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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产业需求、政策配套、金融创新和信用环境等方面对金融服务乡村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查摆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金融支撑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一、乡村振兴中的“金融定位”明晰

    (一)培育新型主体助力产业强。涉农金融机构推出了黄桃贷、油茶贷、湘瓷贷等特色金融产品。2018年底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572.71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38.37%,占总贷款余额的31.1%。

    (二)支持基础建设助力村镇美。近年来,各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加大了对农业开发、水利,村容村貌改善等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

    (三)发展普惠金融助力农民富。全市626个银行网点超五成分布在县域。166个贫困村均建立了金融扶贫综合服务站。2018年全市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达75.57亿元。

    二、乡村振兴中的“金融痛点”仍在

    (一)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农村“空心化”趋势明显,农业产业化程度较低,基础设施规划包装滞后。

    (二)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未在县域以下设置网点,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农村网点减少。

    (三)政策机制引导不力。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农村中介组织和交易市场缺乏,财政资金引导效应不明显。

    (四)金融创新能力不强。产品单一,服务不优,服务模式僵化。

    (五)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是农村小额贷款风险高。

    三、对策和建议

    1.出台一个方案。建议市委、市政府结合株洲实际,出台《株洲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2.成立一个小组。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为我市统筹协调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

    3.设立一支基金。建议设立株洲市乡村振兴专项基金,为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4.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整合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建立多种形式的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机构、保险等政府增信机制。二是整合财政涉农投放机制。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理事会制度,将分散在扶贫、农业综合开发、水利、交通、国土等部门的涉农资金进行捆绑使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支持乡村振兴。三是强化金融监管机制。分类实施考核,融资总量增长和结构优化,确保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完成。

    5.健全四大体系。一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构建农村大数据分析平台,实现各类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二是政府性担保体系。加快组建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提供低费率的担保。三是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建立农村产权登记、流转制度和交易市场体系。四是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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