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了两堆垃圾 收到3000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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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垃圾、秸秆不要随意露天焚烧,产生的烟雾不仅污染空气,焚烧者还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这个处罚可不轻,个人处罚金额可达2000元以下,单位则可被罚10万元以下。

    11月25日,记者从荷塘区生态文明建设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日前,该区尚书东苑房地产项目上,包工头万某就因为违规焚烧了两堆建筑垃圾,吃到了两张共计3000元的罚单。

    上述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上午,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巡查至尚书东苑房地产项目附近时,远远看到两股浓烟腾空而起,循烟而去,发现该建设项目的一处空地上,两堆建筑垃圾正熊熊燃烧。

    荷塘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介绍,区城管部门接到案情通报后,第一时间赶来调查,当天即下达了处罚决定。“从重、从快,严厉打击!”荷塘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株洲市城市管理综合条例》,个人露天焚烧垃圾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及时消除影响、虚心接受教育,故累计罚款3000元。

    株洲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以来,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现象突出,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亟需严管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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