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胡乐
株洲日报讯 12月14日,株洲高新区出台“民企10条”,从破解融资难、降低税费、降低成本等方面,全面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根据“民企10条”,高新区力争将民企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固定资产贷款利息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生产制造型且年税收过50万元的民营企业,当年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贴息15%,因需第三方担保而额外产生的合理担保费用,另给予担保费用70%的补贴,单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年纳税过500万元,或者购买本地企业生产设备的企业,贷款贴息额度按企业当年新增生产性设备贷款利息额3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当年享受的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其余规模以上企业,按25%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当年享受的财政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另外,高新区还将全面推行“减负惠企”行动,大力推进工业项目报建“无费区”政策,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财政购买、转移支付、产业扶持资金奖补等方式,对园区内生产性的工业项目建设涉及的城市建设配套费、水土保持费、人防费等方面进行减负,实现园区内工业项目建设行政审批“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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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发布“台企10条”
株洲日报记者 胡乐
株洲日报讯 12月14日,株洲高新区还对外发布了“台企10条”,促进台资项目在高新区落地和快速发展。
“台企10条”规定,对符合株洲高新区产业方向、集约用地的台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摘牌价时,可按不低于等别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另外,在新购置先进设备、建设创新平台、融资发展等方面,“台企10条”也设置了相应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