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三减三禁” 让务实作风回归本真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记者 刘毅

    通讯员/周润泉

    株洲日报讯 党的十八大以来,石峰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活动中,以“三减三禁”为抓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实现了全区干部提精振气,作风全面好转,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卓著成效。

    减文会。该区出台《关于从严控制会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区性会议每年递减20%以上;出台《关于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本级发文同比下降19%;精简简报、内部刊物20个,减少比例达46.5%;出台《关于从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减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比例达到27.8%。

    减开支。该区出台《株洲市石峰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20余项制度,硬性规定公务接待只允许食堂接待,并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标准,清理清退超标配备公务用车56辆;严格控制公务人员因公出国(境)活动,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批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批27人次,下降66.7%和72.9%。

    减面积。该区出台《石峰区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腾退整改办公用房2514.25平方米,纠正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701.8平方米。

    在“三减”的基础上,石峰区全面禁止新建楼堂馆所、同城接待和没有实质效果的走访调研,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5年来,该区未新批准、新开工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同时,领导干部走访调研等工作,严格落实“五问工作法”,必须做到有目标、解难题、见效果,十八大以来,该区领导累计下基层400余人次,联系党员群众510余户,收集和解决群众诉求和意见2300余条。

    “‘三减三禁’,减掉的不必要的是开支,禁止的是工作的不规范,更重要的推动了干部队伍作风转变,营造出一个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良好政治生态。”石峰区纪委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