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建议书扎紧制度“笼子”,“刀刃向内”办案零事故零违纪
办案只是治标。纪委监委服务大局,需要“标本兼治”。
今年4月,芦淞区纪委监委收到线索,反映白关镇两名征拆户利用虚假残疾证获取非法补偿款。经核查,2015年,白关镇某项目征拆指挥部在对征拆户提交的残疾证进行审核时,仅进行了形式审核,未到残联信息系统进行比对,也未进行有效公示,导致虚报冒领发生。
在对涉及的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的同时,区纪委监委向相关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规范征拆资料审核、公示程序,切实堵住漏洞,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今年以来,芦淞区纪委监委就征拆资料审核、党员干部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村账管理等发出“监察建议书”10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打铁还须自身硬。纪委监委肩负神圣职责,必须有一支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铁军。
整合力量,深化“三转”。明确要求基层纪(工)委把查处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坚守职责定位,种好“责任田”。建立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出台《芦淞区纪委监委协作办案制度》,将8个镇(街道)纪(工)委整合成一个办案协作区,并加强与政法系统的协调联动,形成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合力。1-11月,全区党纪政务立案102件,结案85件,党纪政务处分84人,移送审查起诉1人。
严管厚爱,严防“灯下黑”。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使命,芦淞区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在压实责任上着力,在提升能力上用力,在自我监督上发力,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和区纪委年度考核均为A类,各项指标领跑各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芦淞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强化审查调查,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守职责定位,转变工作方式,着力改进作风,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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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海利化工盐渣1.3万余吨,完成区域污染水体和厂区外遗留废渣治理。清水塘老工业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旧貌换新颜”。
环境监管持续创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第三方评估和网格化监管等创新手段,提升了环境监管能力,及时消除了环境监管盲区,收到了精准治污的效果。
(发布会详细报道见B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