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郭力嘉
株洲日报讯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给予明确规定。《办法》自2018年11月26日起实施,试行期为两年。
“智轨”指采用智能轨道快运电车作为运载交通工具的中低运量公共交通系统。5月,全球首条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在我市进入试运行阶段,是具有公益性的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政府按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在财政、用地、建设、管理等方面支持智轨发展。“智轨”的管理遵循“统一规划、规范运营、信号优先、安全便捷”的原则。
《办法》提出,智轨线网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确定的线路走向、站点功能定位及位置、专属路段、安全保护区、车辆段、车站、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智轨沿线新建市政道路或实施道路改造,应当与智轨建设同步实施或预留必要空间,避免重复建设。
《办法》还明确,在有智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时,智轨电车应当按照智轨电车专用信号灯的指示行驶;在没有智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时,智轨电车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的指示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划设智轨电车专用车道,事故易发路段应当设置车道隔离设施。除特殊情形外,其他车辆、行人禁止进入智轨电车专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