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解决不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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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业主拒交物业费,物管人员竟在业主家闹通宵。市物业管理处等单位调查后认为,这一做法属于暴力催缴,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涉事物管公司“湘盛物业”将面临顶格处罚——其信用等级降至最低级。

    在全社会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文明程度不断提升的当下,几个物管人员为收取物业费,竟然在业主家闹了一个通宵。这真是咄咄怪事,让人匪夷所思。这是几个什么样的物管人员,这是一家什么样的物管公司,其收费方法如此简单粗暴,以为“闹一闹”就可“大功告成”。

    众所周知,为人处世注重沉着、冷静,讲究心平气和、不急不躁,避免莽撞、任性。遇到急事、难事、不平事,如果意气用事,闹意见、闹情绪,大喊大叫、大吵大闹,甚至无理取闹、寻衅闹事,不仅于事无补,还会适得其反,甚至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到头来,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近些年,一些地方出现了“医闹”“机闹”“房闹”“车闹”等。少数消费者过度维权,不看客观因素、不讲规则制度、不顾公共利益,殴打医生、大闹机场、围堵楼盘、抢夺方向盘,最后引起公愤,甚至受到惩处。真可谓木匠带枷——自作自受。

    怒也好、闹也罢,种种发端于服务纠纷、发酵于情绪失控的“闹剧”,大多起因于对“禁止项”了解不够,对“权利项”认识模糊,其实质是某些人对维权的“偏航”,以及其沟通能力的匮乏、文明素养的单薄,对情绪管理的低能,对制度约束的弱视,其结果既扭曲了权利主张的本意,又干扰了他人的正当权益。

    所谓无利不闹、无闹不利、无闹不得,但凡闹剧的背后,大都有利害冲突。“冲冠一怒”闹剧的不断上演,还反映出少数人对“会闹的孩子有糖吃”这种“惯例”的依赖。只要用法律法规为维权设置“安全门”,依法处置越过底线的“冲动”,就能迅速让闹剧偃旗息鼓。

    “闹市”可以有,“闹事”必须无。不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里,文明素养的涵养都需要“比翼齐飞”。构建和谐、文明的“平流层”,还需加大力度。湘盛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让人汗颜的一幕再次提醒我们,唯有以制度唤醒“刚性的约束”,才能让权利的风帆更好地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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